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2024年全省企业服务专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闻资讯     |      2024-09-04 21:43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2024年全省企业服务专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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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省企业服务专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东北门商铺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若被授权人报名需携带有效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需携带有效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留存采购代理公司。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