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第二十七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招生通知

  新闻资讯     |      2024-10-17 13:35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第二十七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招生通知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于2003年4月8日举办第二十七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学员200名,其中律师113名,公证员87名,上海可参加7人。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基本条件:参训学员须为律师事务所的在职三级律师,公证处在职三级公证员或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满八年的现职律师或公证员。 二、培训内容、期限:本期培训班根据律师、公证员实际工作需要开设课程,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核。学习时间20天,2003年4月8日开学,4月27日结业。 三、报名、入学办法:参训学员于2003年3月25日前到司法局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式二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司法局宣传教育处,经审核后发入学通知书。 四、培训费用: 学员每人交培训费2800元(含住宿费、学杂费、教材费),餐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 1. 学员报到时需携带入学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二张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2、 报到时间:2003年4月8日(8:00――18:00) 3. 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霞光里11号司法行政学院。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地址:汉中路8号601室,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