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br

  新闻资讯     |      2024-07-26 06:2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br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琼建招〔2014〕116号),为做好我省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岗位证书的管理,我厅决定对省外管理岗位证书实行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南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岗位证书(包括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试验员、见证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测量员、监理员、造价员、拆迁员、物业管理人员等证书)。

  (一)持证人填写《海南省外管理岗位证书登记申请表》和《海南省外管理岗位证书登记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进行登记。

  (二)已登记的省外管理岗位证书将通过网上查询、发函、电话等多种方式核实其真伪(由于全国各地管理岗位证书考试发证方式不一样,查询工作复杂,所以已经登记的省外管理岗位证书并不表明为真实证书,其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查),并依具体情况适时在相关网站公示,如发现为假证,将取消登记,给予所在企业和持证人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登记并经公示无疑议的省外管理岗位证书,表明持证人在海南省行政辖区内工作,可作为参与投标企业管理人员证书。

  (四)各企业申报的省外管理岗位证书登记后,须在半年后才能登记到另一单位。

  (二)地点:海口市琼苑路省府住宅南区24幢3楼301房,琼苑宾馆后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