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实施意见着力抓好干部培训六大工程

  新闻资讯     |      2024-08-04 15:17

  

海南省出台实施意见着力抓好干部培训六大工程

  根据海南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2008-2012年海南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海南省下一步将坚持“主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新任干部抓紧培训,年轻干部强化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干部培训“六大工程”。

  干部培训“六大工程”包括“三大重点工程”、后备干部培训工程、新任干部和急需干部培训工程、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程、创新型人才培训工程及基层干部培训工程。其中“三大重点工程”指“一把手”培训龙头工程、中青年干部国外硕士学位培训战略工程和党校建设基础工程。

  根据“六大工程”的要求,海南省将每年举办2-3期“一把手”培训班,每年将党政“一把手”轮训一遍;5年内选送10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国外攻读EMPA、EMBA硕士学位;每年安排200名左右省管后备干部到省委党校、国内外知名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培训;每年举办2期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安排100名左右新任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根据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每年举办1期业务能力培训班,安排50名左右干部参加学习;每年安排1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参加培训;每年举办2-3期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班。

  在国(境)外培训方面,海南省将在举办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加强与美国犹他州及犹他大学的合作,举办省管干部为主的中长期培训班。每年在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日本等举办城市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危机处理、金融管理、新农村建设等专题培训,每期培训班安排20-30名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创新型人才参加学习。继续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每期安排30名左右中青年干部参加学习。

  为形成大教育、大培训干部工作局面,《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完成脱产学习时间,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根据部署,海南省将把做好权力下放后对口培训工作作为当前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把省直单位与市县业务下放对口培训内容作为当前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努力实现海南强县放权无缝对接。

  按照海南省主体功能区域划分,海南省将以“专业知识需求”和“岗位能力需求”为重点,通过讲座、轮训班、研讨班、研究生课程班、挂职锻炼等形式,用2年的时间,对全省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专业化轮训一次,使市县党政领导干部适应海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黄晓华 文榛)